湖南媒体艺术工业园项目A-5栋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湖南媒体艺术工业生长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商量采购,接纳宣布通告方法,邀请切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加入竞争性商量采购运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媒体艺术工业园项目A-5栋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采购编号: HNMTYS2020-00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 188.31万元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换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凭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治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挂号(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盘问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挂号证(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宁静生产许可证,宁静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至少担负过一个建筑工程装修设计施工业绩(提供条约复印件);
5、凭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治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5.1拟派项目总卖力人要求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室内建筑师或高级室内设计师,以及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②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卖力人B类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书;项目总卖力人可以兼任设计卖力人或施工卖力人;
5.2拟派设计卖力人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室内建筑师或高级室内设计师,以及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3拟派施工卖力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卖力人B类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书;
5.4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卖力人、施工卖力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包管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商量文件的时间、所在及方法
凡有意加入商量采购运动的,请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F3栋1203室(湖南媒体艺术工业生长有限公司)获取商量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所在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所在为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F3栋120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所在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所在为同一时间及所在。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媒体艺术工业生长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建华
电话:18908485731
地点: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F3栋1203室